案情: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专利权价值须引入有经验的评估公司来进行评估,一般()评估一次。
某企业拟购买一项新技术。经调查,该技术1年前技术市场已有类似技术的交易,转让价格为30万元,技术寿命为8年。经专家鉴定和研究发现,该项技术比实例交易技术效果更好,提高了11%,技术市场的交易价格水平比1年前上升8%,技术寿命周期为10年。经查验专利授权书,拟购买的技术专利申请时间据评估日2年。实例交易技术剩余寿命为5年。根据市场模拟模型,该企业购买该项新技术的评估价格为()万元。
甲、乙、丙共同拥有一种新型的电子技术专利权,经评估这项技术的价值为70万人民币,如果甲、乙、丙以该项技术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剩余出资均为货币出资,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以上。
某企业拟购买一项新技术。经调查,该技术3年前技术市场已有类似技术的交易,转让价格为25万元,技术寿命为10年。经专家鉴定和研究发现,该项技术比实例交易技术效果更好,提高了10%,技术市场的交易价格水平比3年前上升13%,技术寿命周期为15年。经查验专利授权书,拟购买的技术专利申请时间据评估日3年。实例交易技术剩余寿命为7年。根据市场模拟模型,该企业购买该项新技术的评估价格为()万元。
某企业2008年外购一项专利技术账面价值为80万元,2010年进行评估,2008年和2010年的物价指数分别为90%和120%,该专利技术的重置成本为()。
某专利权法律保护期限是20年,经评估人员鉴定,评估基准日后的第一年收益为100万元,但是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该专利权的收益将受到影响,每年递减10万元。假设折现率为10%。则该专利权的评估值最接近于()万元。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 100 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 100 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 1500 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的30%;国内其他法人认购股份40%;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股份30%。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一投资者以专利权投资,该专利权投资,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105万元,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90万元,评估价值为85万元,该项专利权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公司因出售两年前自行研制开发并获得专利证书的一项专利权,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经进行财务调查,研制成本总计40万元,两年来物价上涨指数都是5%,该专利权法定保护期限为10年,但专家意见是有效使用期限为6年,试用成本法计算专利权的评估价值。
某专利权,法律保护期为20年,经专业评估人员鉴定,评估基准日后第一年的收益为100万元,但是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该专利权的收益将受到影响,每年递减10万元。假设折现率为10%,则该专利权的评估价值最接近于()万元。
某企业发明一项专利并己申请领取专利权证。根据《专利法》规定,该项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但由于科技的进步,预计该项专利实际能获超额收益期为6年,则无形资产评估时,使用期限应为20年。
经与乙公司商协,甲公司以一批产成品换入乙公司的一项专利技术,交换日,甲公司换出产品的账面价值为56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等于计税价格),甲公司将产品运抵乙公司并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双方办妥了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手续。经评估确认,该专项技术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甲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乙公司81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是( )。
经与乙公司协商,甲公司以一批产品换入乙公司的一项专利技术,交换日,甲公司换出产品的账面价值为56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甲公司将产品运抵乙公司并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双方办妥了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手续。经评估确认,该专项技术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4万元,甲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乙公司13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是()。
某事业单位以一项专利权对甲单位进行投资,该专利的评估价值为500000元,账面余额为600000元,已累计摊销300000元,则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投资50万,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50万;同时()
长城公司收到甲公司以专利权一项作为投资,经评估确认价值为130000元。该公司如何做账务处理?
某企业5年前获得一项专利,法定寿命为10年,现对其价值进行评估。经专家估算,至评估基准日,其重置成本为120万元,尚可使用3年,则对该项专利的评估价值为()万元
甲企业拥有一项发明专利M,采用普通许可方式给乙公司使用,许可合同规定,专利M的年许可费为乙公司每年专利产品销售收入的20%。现在甲公司拟将该专利进行质押,需要对该专利进行评估,则评估对象为()
甲公司以一专利权对乙公司投资,该专利权的原价为300万元,已摊销30万元,投资双方经评估确认的不含税价值为400万元(假设是公允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为200万元,则乙公司收到该专利权时,其入账价值为()万元。
经与乙公司协商,甲公司以一批产品换入乙公司的一项专利技术,交换日,甲公司换出产品的账面价值为56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甲公司将产品运抵乙公司并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双方办妥了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手续。经评估确认,该专项技术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4万元,甲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乙公司13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专利技术的人账价值是()
A公司5年前获得一项专利,法定寿命为8年,现对其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至评估基准日,其重置成本为100万元,尚可使用2年,则对该项专利的评估价值为()万元
案情: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