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时,不得有下列情形中的()。 Ⅰ.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Ⅱ.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Ⅲ.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Ⅳ.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
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如果销售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采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符合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要求,且金融机构能够有效获得并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信息,金融机构()。
代理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如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同时发行自营理财产品,且自营理财产品的特征与代销理财产品的特征差异不大时,应当同时向客户推销此两种理财产品。
基金客户拟将在其他销售机构购买的产品份额转托管至农业银行时,须首先在代销网点开立()账户。
委托金融业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方面的职责,相互间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应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对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应当向()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对于电子银行系统被恶意攻破并已出现客户或银行损失,电子银行被病毒感染并导致机密资料外泄,以及可能会引发其他金融机构电子银行系统风险的事件,金融机构应在事件发生后()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规定,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如果符合下列哪几个条件,金融机构可信赖销售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客户身份识别结果,不再重复进行已完成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
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在()中明确双方在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相互间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应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商业银行应在产品销售时,要求被代理机构提供关于产品运行情况的报告并由其向客户披露。
现金清分业务委托他行代理的金融机构由代理行清分并记录冠字号码的,代理行应在()个工作日内向被代理行提交检索结果,通过付款网点向客户反馈结果。
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方面的职责。
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由委托方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规定,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应当向()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由受托方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客户委托资产应当是客户合法持有的现金、股票、债券、央行票据、()、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
总行公司、零售、中小企业、投行和资金等条线的相关部门和事业部,各分支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只能由我行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冠字号码查询检查工作的通知》(银货金〔2013〕161号)规定:现金清分业务委托他行代理的金融机构由代理行清分并记录冠字号码的,代理行应在()个工作日内向被代理行提交检索结果,通过付款网点向客户反馈结果
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若销售产品的金融机构采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符合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委托方金融机构可不再重复进行已完成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
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的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
储蓄类国债承销机构严禁提前预约销售或向特定投资者(包括VIP客户)优先出售国债;不得利用国债名义揽储,将国债产品与其他投资产品“捆绑”销售。()
金融机构委托其他机构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时,应与受托机构签订书面协议,并由高级管理层批准。受托机构应当积极协助委托机构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委托机构对受托机构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购买理财产品涉及信贷资产的按照“穿透”原则对理财产品发行人和最终用款企业进行授信;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客户付款的同业代付业务应按最终用款企业进行授信。()
委托金融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在()面的职责,相互间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应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