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未开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事项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应当自批准决定做出之日起()内向中国保监会领取新许可证。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141、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月未开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业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失效。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开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将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开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期限未开业的,由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开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
按照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 )未开业的,中国银监会将吊销其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