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
每年至少进行()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次。
依据我国现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最高为()
根据《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程序》,每年对废水废气排放,噪声的产生进行()检测并保持记录
8小时暴露作业场所噪声强度不应超过等效声级()。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检测()。
作业场所噪声至少每()监测1次。
噪声作业点至少每()进行一次频谱分析。
我国作业场所噪声接触限值是每天8小时等效接触噪声强度不得超过()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年至少监测()次。
员工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时,须穿着、配戴相应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选择配备耳塞、耳罩。对噪声强度达()以上的作业岗位,还需配备防噪声头盔。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使用高毒物品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检测,检测频率至少()一次。
依据我国现行噪声卫生标准,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最高不得超过()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季度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凡噪声强度≥85dB(A)的作业场所均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的员工应佩戴护耳器,应合适有效并具有足够声衰减值。()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按规定配备有1台(含)以上噪声测定仪器,作业场所噪声至少每6个月监测1次。()
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某作业场所检测发现其存在水泥粉尘、噪声74d(A)8小时等效A声级,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按照接触粉尘、噪声进行体检。()
为了避免噪声对人体带来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规定现有企业连续作业8h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允许噪声值为()
噪声强度()的作业场所,应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控制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