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1995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14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1992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11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2008年2月起,赵某与钱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2008年10月赵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2009年3月案发后,赵某主动交代曾在1998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800元。在追究赵某和钱某刑事责任时,对赵某和钱某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数额认定错误的有:()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成立,当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0万元,2008年亏损100万元,2009年至2011年均为收支平衡实现利润为零,2012年实现税前利润30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甲公司首次分配利润的时间为2013年4月,董事会提出分配利润30万元的方案,目前股东大会尚未召开。2012年度除了计提盈余公积外,无其他利润分配事项。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祥龙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
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某期货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甲公司出资460万元,为其第五大股东,2008年7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贷款,约定将其持阅公司会计帐薄,并要求公司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关于乙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
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2008年5月20日卢某所在公司为其交纳了保险费,投保五年期人身意外伤害期满还本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妻子赵某和朋友胡某,未指明受益份额。2011年4月25日,卢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当时其父母尚健在。请回答如下问题:被保险人的妻子赵某应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元。
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应为()。
某期货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本金为9000万元,甲公司出资460万元,为其第五大股东。2008年7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贷款,约定将其持有的出资抵交欠款,期货公司其他股东未持异议,抵债协议签订后的次日,乙公司以股东身份要求查询公司会计帐户,并要求公司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某期货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金为9000万元,甲公司出资460万元,为其第五大股东,2010年7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贷款,约定将其持有的出资抵交欠款,期货公司其他股东未持异议,抵债协议签订后的次日,乙公司以股东身份要求查询公司会计账簿,并要求公司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关于乙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
钱某为益扬有限公司的董事,赵某为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为钱某、赵某支出的下列哪些费用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
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天红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4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8年7月1日将该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2009年1月1日搬人新居,此时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资料 2013年3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打算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草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为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公司设董事会,全体股东均为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李某担任监事,赵某为公司经理。经咨询律师得知,草拟的公司章程内容有不合法内容,遂作出修改,2013年6月,四人投资的丙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成立,主要从事药品经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丙公司销售无批准文号
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2019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