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委托,对来样进行的检验,()托检验。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易腐烂、变质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先行拍卖或变卖。
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按《产品质量法》规定,隐匿、转移、变卖、损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的财物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对可能被转移、调换、隐匿、销毁的与不正当竞争的有关财物,经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行政首长批准,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封存和扣留,并在()内作出处理。
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的罚款。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对可能被转移、调换、隐匿、销毁等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财物,经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行政首长批准,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封存和扣押,并在15日内作出处理。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转移、变卖、损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
《消防法》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判断: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对某公司涉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一案进行立案调查时,查明该公司涉嫌侵权的商品800件,标价价值10万元,已签订合同销售,销售总额6万元,其中已销售400件,收回销售货款3万元,其余400件产品尚存放仓库未及运出。工商部门依法对其剩余产品采取了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销毁、隐匿的强制措施,但该公司却将剩余产品全部转移。工商部门对该公司转移400件商品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