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2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2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4年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为()。
甲公司2010年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000万元.2010年亏损200万元,2011年亏损300万元,2012年到2014年的税前利润每年均为0,2015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出2015年度分配利润50万元,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假设公司2010年至2015年不存在除弥补亏损以外的其他纳税调整和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甲公司2015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DUIA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DUIA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1 500万元,当年发生如下特殊调整事项:获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2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5万元;超标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因债务担保确认预计负债30万元。则DUIA公司2015年度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6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 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0万元。2016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2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在2012年度的会计利润为-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5年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甲公司预计2013年至2015年每年应税收益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和80万元,假设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始终为25%,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则甲公司因该事项201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万元。
某公司只产销甲产品,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2年该公司固定成本为400万元,实现息税前利润900万元。2013年该公司若增加固定成本150万元,将使甲产品的边际贡献比2012年度提高30%,则该公司2013年预计能实现的净利润为()万元。
甲公司2013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0万元,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2013年度亏损180万元,2014年度亏损120万元,2015年度税前利润为0,2016年度实现税前利润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公司董事会提出2016年度分配利润60万元的议案,但尚未提交股东会审议,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6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4月30日。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015年2月15日完成了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则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
2015年7月5日,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B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B专利技术的成本为4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根据税法规定,B专利技术的计税基础为其成本的150%。假定甲公司B专利技术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净残值符合税法规定。甲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关于B专利技术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201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经税务机关核实的2014年度亏损额为380万元,该公司201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度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80万元,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5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万元。2015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万元。
甲寿险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4000万元,当年责任准备金2000万元,赔款支出600万元,公益性支出100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业务招待费50万元。假设甲寿险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以下相关问题。甲寿险公司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UI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DUIA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4月30日。DUIA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DUIA公司2015年2月15日完成了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则DUIA公司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
甲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5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甲公司2015年年初"预计负债一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25万元,当年提取了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5万元,当年支付了6万元的产品质量保证费。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为()万元。
A公司2013年年初存在上年度未弥补亏损100万元,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已知A公司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则A公司2013年度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为()万元。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1000万元。2016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9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5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6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万元。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应自2014年12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从2015年1月才开始计提折旧,导致2014年度管理费用少记200万元,被认定为重大差错,税务部门允许调整2015年度的应交所得税。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利润表中的2014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并按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更正该差错时应将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年初余额调减()万元。
甲公司2015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5万元;甲公司预计该暂时性差异将在2016年1月1日以后转回。甲公司2015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16年1月1日起,该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15%。(1)2015年1月1日,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2015年12月31日确认的国债应收利息为100万元,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为120万元。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15年初购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100万元,2015年末公允价值为120万元。(3)该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下列有关甲公司2015年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当年发生如下特殊调整事项: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4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30万元;超标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因债务担保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则甲公司2015年度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工商行政罚款5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5年度的净利润为()万元。
甲公司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8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