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
因调查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单位记载的信息、资料,必要时可以依法提取和封存相关信息、资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不得()
公、检、法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将原件抽出借走。
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某企业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资料时,以下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
公检法等部门查阅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相关资料,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公安局,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签发的()。
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如实提供上述资料,根据有权机关需要可以(),但不得允许有权机关带走原件。
存款人因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后需要退还资金,出具了工商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但无法提供银行出具的验资相关证明资料,开户行应审核()资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或以上法院、检查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
公检法等部门查阅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相关资料,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签发的()。
工、检、法及税务机关等有权机关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的存款资料时,查询人必须出示县(含)级以上有关部门签发的“()”
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因处理案件或特殊情况需要查阅信用社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含)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执行公务证、工作证或身份证等),信用社应积极协助查询。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检法等部门需要查询与案件有关的会计档案时,须经()批准。
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帐薄、对帐单等资料。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带走原件。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资料时,查询人员应当出具( )人民法院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某企业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资料时,以下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需要查阅银行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查询人不仅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且可以借走原件。
人民法院因审理刑事、民事案件,是查询()的法定事由;审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案件,是查询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存款,查阅相关资料的法定事由。
调查人员要求查阅、复制账户信息、交易记录以及其他与被调查对象和可疑交易活动有关的纸质、电子或音像等形式的资料时,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应即时向相关部门及辖属机构发出调阅资料通知,相关部门及辖属机构应在()内提交资料。
对人民法院依法向金融机构查询或查阅的有关资料,包括被执行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会计凭证、账簿、有关对账单等资料(含电脑储存资料),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如实提供并加盖印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抄录、复制、照相,但应当依法保守秘密。()
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在办理刑事或违法违纪案件时,因()的需要,可以持有关证件向调取证据材料、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单位或人员的存款和相关信息。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情况;储蓄机构不能提供原始账册,只能提供复印件。()
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某企业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资料()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查询工作,可及时反馈的,应于收到《查询单位银行账户通知书》当日完成查询并反馈;需要进一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的,原则上应于()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并反馈。
公、检、法等部门查阅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相关资料,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gong&39;an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签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