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工验收情况下的缺陷责任期的起计日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张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张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10月14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10月16日。要约中规定承诺的期限为10日,该信于10月20日到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限和起算时间,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合同法》关于承诺期限的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如果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工验收情况下的缺陷责任期的起计日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公司欲出售一批零配件给乙公司。2009年11月16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了要约,该信末尾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1月16日。信件于2009年11月18日发出,邮戳日期是2009年11月18日。要约中所规定的承诺期限为12天,信件于2009年11月21日到达乙公司处。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日期和乙公司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期分别应为()。
李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6月8日,李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6月9日邮戳发出;6月12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杨某的办公室;杨某因外出,直至6月18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我国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方式为下列的()
坐落在陕西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原点是国家地理坐标――经纬度的起算点和基准点。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田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田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的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到达受要约人贾某的办公室,贾某因外出,直至 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刑法》规定了对犯罪追诉期限的起算日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7月8日,甲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7月9日的邮戳发出,7月11日,信件到达受要约人乙的办公室,乙因外出,直至 7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关于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工验收情况下的缺陷责任期的起计日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公司欲和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于4月5日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在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期限是5月10日前。乙公司收到要约经反复考虑决定和甲公司订立合同,于是在5月8日以信件方式发出承诺,但是当地由于大雨造成通讯几日中断,甲公司收到承诺时已经是5月13日。据此,下列说法中最准确的是()。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是().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的叙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保险合同成立是不可抗辩期限的起算点,也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自杀拒赔的时间起算点,因此,保险合同何时成立具有重要意义。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成立时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赵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5天。5月8日,赵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钱某的办公室;钱某因外出,直至5月12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5月11日。()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甲公司欲出售一批零配件给乙公司。2013年11月16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了要约,该信末尾的落款日期是2013年11月16日。信件于2013年11月18日发出,邮戳日期是2013年11月18日。要约中所规定的承诺期限为12天,信件于2013年11月21日到达乙公司处。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日期和乙公司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期分别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