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规定,()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况决定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后,由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农用地转用的实施。如果占用耕地,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和责任。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相当的基本农田。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省级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家建设确实需要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应当首先通过程序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否则不能批准转为建设用地。()
按照《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原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在下述情况下,按照规定可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的重点是()
在村庄、集镇(不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内,为实施该规划,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农用地一次或者分批次转为建设用地的,报设区的()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上级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是否正确?为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在100万以上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施征收。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及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包括()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