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形下,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转让?
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转让()。
转让经营性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同时可以适当延长收费期限。
转让公路经营权中的车辆通行收费权,应坚持以投资预测回收期加上合理年限盈利期(合理年限盈利期一般不得超过投资预测回收期的50%)为基准的原则,最多不得超过()年。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第()种情形的,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转让。
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转让。
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收费公路收费权不得转让:()
收费公路权益有哪些?
任何单位或个者个人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非法收取或者使用车辆通行费、非法转让收费公路权益或者非法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都有权向()等部门举报。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收费经营。
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哪些?
高速公路收费权益的转让,应当依照()的规定执行。
转让经营性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公路法中规定,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转让收费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收费权由()收回。
有()情形之一的,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转让。
符合我国有关规定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可以转让的是()。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