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投保年龄为5岁至65岁。该险种部分年龄段每千元保额对应的保费如下表所示: https://assets.asklib.com/images/image2/2018051411150057910.jpg 2007年,丁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该险种,“被保险人年龄”一栏填了61岁。保险公司据此承保,保额为1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共交10年。 假设2011年丁先生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疾病死亡,保险公司理赔时发现丁先生投保时真实年龄为64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应付保险费与实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某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投保年龄为5岁至65岁。该险种部分年龄段每千元保额对应的保费如下表所示: https://assets.asklib.com/images/image2/2018051411150057910.jpg 2007年,丁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该险种,“被保险人年龄”一栏填了61岁。保险公司据此承保,保额为1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共交10年。 假设保险公司在2008对丁先生新投保的养老保险核保时才发现丁投保时的真实年龄为66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通过银邮渠道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当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或未划扣首期保费的在承保24小时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的保险费,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某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投保年龄为5岁至65岁。该险种部分年龄段每千元保额对应的保费如下表所示: https://assets.asklib.com/images/image2/2018051411150057910.jpg 2007年,丁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该险种,“被保险人年龄”一栏填了61岁。保险公司据此承保,保额为1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共交10年。 假设保险公司在2010年受益人申请理赔时才发现丁先生投保时真实年龄为59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09年6月1日,李某欲购买G寿险公司某保险产品,李某填写完投保单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G寿险公司缴纳首期保费2,000元,财务部门确认保费已到账。6月10日,核保后G寿险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单。该保单在6月11日零时生效,承保期限为终身,缴费期为20年。G寿险公司财务部向投保人实际支付该笔款项后,应做的账务处理为()。
2010年1月25日,甲申请购买A保险公司人寿保险产品,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A保险公司缴纳保费5000元,该公司财务部确认保费款项到账。1月28日,A保险公司核保后同意承保,并签发保单。该保单在1月29零时生效,承保期限为终身,缴费期20年。承保后第20天,甲向A保险公司提出被保险人年龄告知错误,实际年龄比之前的投保年龄小1岁。A保险公司审核后确认了年龄误告事项,并向甲支付因年龄而多收的保费1000元。2010年12月8日,甲要甲购买该份保险单,对A保险公司2010年1月财务状况与损益的影响为()。
我国《保险法》第3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这一规定属于()。 ①法定变更 ②约定变更 ③保险费的变更 ④保险期间的变更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少交的保险费金额后支付。
在分期支付保费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次期以后的交费期届满未交付保费,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保险人再给予投保人一定的期间,在该期间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该期间被称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无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费。但是我国《保险法》规定,超过()后,保险人失去这一权利。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对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少交的保险费金额后支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必须要求其补交保险费。()
客户要求按真实年龄变更时可选择补交保费,保额不变;或保费不变,按实付与应付比例提高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