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某企业为某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每人资助2000元,并记入参保人个人账户,村里决定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村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请问,村里最高能为每人补助()。
某村村民王某有一块土地A,在王某的下游有一块土地B,权利人是赵某。赵某为了引水灌溉的需要,在A土地上设立了地役权。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15年5月5日,某村村民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入股,与一药材公司合作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村民成为公司的股东,每年获得股息和分红。农民通过让渡土地经营权所获得的收益()
某村一些村民自家打井后,大多数人逐渐出现头痛、头晕、乏力、视力、听力下降,肢体麻木等症状,乡卫生院将情况报告给县卫生防疫站,站里派你去调查此情况,你认为最可能的原因是()。
李某是某村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借用了村集体拆迁补偿款供自己的儿子出国留学,对其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某村村民以种植有机蔬菜为主要经济来源。为保证新鲜蔬菜及时运送到城区,村中两名蔬菜种植大户合资修建了一条连通城市道路的村级公路,并允许其他村民免费使用。根据这一事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某村村民小董想就村里某工程建设承包方案提议召开村民会议,该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共450名,小董如果从中联合了()以上村民的提议就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某村选民直接提名,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全体选民投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参加投票的选民应当超过某村全体选民的(),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
沿河某村村民,由于河道长期干涸,在河道里种植了高梁、玉米等高杆农作物,应当怎么处理?
某村村民以种植有机蔬菜为主要经济来源。为保证新鲜蔬菜及时运送到城区,村中两名蔬菜种植大户合资修建了-条连通城市道路的村级公路,并允许其他村民免费使用。根据这-事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某村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有150人,家庭45户,针对土地征用问题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下列关于村民小组的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与李某同为某村村民,两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村一些村民自家打井后,大多数人逐渐出现头疼、头晕、乏力、视力、听力下降,肢体麻木等症状,乡卫生院将情况报告()
某村一对青年男女依照当地的习惯举行婚礼(尚未领取结婚证),几天后,新娘逃走并向公安机关控告新郎强奸了她,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立案并逮捕了新郎,后法院审理认为强奸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地村民对此反映强烈,按照当地习惯法办完喜事新娘便是新郎家的人,强奸之说实在是荒唐。对此下列四个选项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张某与李某同为某村村民,两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村开始了3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4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4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甲村村民华某承包了甲村集体所有的土地30亩,用来种植经济作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些?()
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据此请回答:经过复议后,谁有可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某村青壮劳力大多外出打工,村集体决定将本村所有的耕地承包给其他村的村民耕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某村村民以种植有机蔬菜为主要经济来源。为保证新鲜蔬菜及时运送到城区,村中两名蔬菜种植大户合资修建了-条连通城市道路的村级公路,并允许其他村民免费使用。根据这-事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某村探索并推行“三不三议三主”协商决策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将协商结果作为村级事务决策的前提条件。短短一年时间,该村发生巨大变化,成为脱贫致富的典型。该村的成功在于()①创新了基层民主治理形式②保障了村民的决策权③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④保障了村民的自治权利
在新农村建设中,某村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村集体以农田水利设施和部分建筑物人股,与一花丼经营商合作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村民和村集体都成为公司的股东,村民同时成为公司的雇员。这种做法_____。
2、张教授到山区某村开展研究,他在村子里面居住了三个月,与村民同吃同住,观察他们的生活,并与村民进行访谈,回来后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写出了一本专著。这一研究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