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物的吊物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以上。
卷扬机距吊物地点应超过15m以上,用于桅杆作业时,距离应大于桅杆的高度。
横越停留列车时,严禁钻车,必须从车钩上、车门处越过或在停留车()以外绕过,并要防止提开车钩,注意临线来车。
严禁打(),需要反方向运行时,必须待控制手柄回零位,车体停止后再向反方向开车。
开车吊物运行时,高度必须()途中障碍物以上,严禁从()和()上越过。
作业车在运行中施行紧急制动时,应迅速切断()动力,车未停稳时严禁()列车。再开车时,必须对全列车进行检查。
横越停留列车时,严禁钻车,必须从车钩上、车门处越过或在停留车()外绕过,并要防止提开车钩,注意邻线来车。
起重机在厂房内吊运货物应走指定通道。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物(吊具)底面应离地面()m以上。
严禁对向运行进行连挂作业,连挂途中必须严格按照“()”距离控制速度,并认真执行好“()”制度,确保连挂速度不超过3KM/H。
严禁打反车(),需要反方向运行时,必须控制手柄()车体停止后再反方向开车。
起重机运行时,有障碍物需要穿越时,吊物(吊具)底面应高出障碍物顶面()m以上。
起重机吊物必须通过地面作业人员所在的上空时应发出警示信号待()后,方可开车通过。
《煤矿安全规程》348条规定,机车司机必须按()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司机离开坐位时,必须切断(),将()取下,板紧车闸,但不得关闭()。
起重机在有障碍物需要穿越时,吊物底面应高出障碍物顶面()以上。
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
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路线上运行时,吊物和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工作面2m以上。
安全要求,严禁吊物操作时从人、设备()行走,严禁用天车载人运行。
天车空车运行时,其吊钩、工具等应处于上限位置。负荷运行时,其吊物应高于移动路线最高障碍物0.5米,不可超高起吊。()
货物列车在平均坡度超过2.5‰的线路上开车时,列尾装置良好的通过()确认列车制动主管贯通后开车;无列尾装置或列尾装置故障时,确认列车制动主管贯通后开车。列车运行途中司机进行贯通试验,试验时机和地点由机务段确定。(应知应会《行规》第104条)
车辆和人员通过道口时,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通过道口车辆限界及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0m,超过时,应绕行立交道口或进行货物倒装。②通过道口车辆上部或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2m通过平交道口时,车辆上部及装载货物上严禁坐人。③人员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道口时,不得高举挥动,应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A.对B.错()
严禁对向运行进行连挂作业,连挂途中必须严格按照()距离控制速度,并认真执行好()制度,确保连挂速度不超过3KM/H
车辆和人员通过道口时,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通过道口车辆限界及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m,超过时,应绕行立交道口或进行货物倒装。②通过道口车辆上部或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2m通过平交道口时,车辆上部及装载货物上严禁坐人。③人员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道口时,不得高举挥动,应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
启动轨道吊、操作机械部分动作时必须鸣铃示警,密切注意设备运行及周边情况,严禁吊物在人头顶及重要设备上越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车()
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必须遵守:通过道口车辆上部或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通过平交道口时,车辆上部及装载货物上严禁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