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以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则该加计扣除的比例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公式中的“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土地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经济利益)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所谓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何时前的房地产项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及转让减扣除项目,所谓扣除项目金额,主要包括()。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的扣除。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其中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已知某开发商出售房地产的增值额为2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10万元,则此开发商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可以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对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下列项目中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的有()。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公式中的“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土地增值额时,下列项目予以扣除()。
W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住宅销售增值额为2000万元,按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6000万元,则W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额为()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收入-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其中准予扣除项目不包括()。
已知某开发商出售房地产的增值额为2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10万元,则此开发商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根据财税[2006]21号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因此土地增值额=20-10-10×5%×6-0.4=6.6(万元)。该题中转让的住房为普通住宅,且时间超过5年,免征营业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此条优惠只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其他纳税人不适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判断题】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在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可以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下列各项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存量房和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存量房,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均能扣除的项目有()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税务师受托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了解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期转让位于县城的土地一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200万元,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申报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投资400万元,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66万元,开发费用按购地款和开发成本10%扣除40万无,加计扣除20%即80万元,合计扣除项目金额586万元。①增值额=1200-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