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规定,()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况决定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在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中提出了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干流和主要支流重要河段,()、洪泽湖等重要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城镇规划区域内的防洪排涝工程,必须符合()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土地利用规划在强化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土地保护、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以及对于缓解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与区域发展的矛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根据《水法》规定,当流域范围内的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相抵触时,两者之间的关系应当是()
根据《水法》规定,当流域范围内的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相矛盾时,两者之间的关系应当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防洪法》规定,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它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规划区内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的特点,在地域空间上()的综合性措施。
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
关于防洪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综合土地利用现状和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人口、环境等数据,从强度的合理性考虑纵向()的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第74题: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 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协调, 兼顾各地区、 各行业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只要求对土地利用、区域、流域、海域建设等指导性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防震减灾规划一般可包括:规划纲要、地震小区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震前综合防御规划、震前应急准备和震后早期抢险救灾对策、震后恢复重建规划及规划实施细则等几个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A.国务院有关部门B.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C.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参与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本省境内长江、淮河、太湖流域和沂沭泗、秦淮河、里下河地区等跨市的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综合规划的主体有()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