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R:+4.75+1.25×90/L:+6.25+1.00×90,棱镜需求:底向内7△分至双侧眼镜透镜,移心距离x1和x2为()。
处方:R:-8.75-1.50×33/L:-7.50-1.75×152,棱镜需求:8.5△底向内分至双侧眼镜透镜,移心距离x1和x2为()。
凸透镜的移心方向与所需棱镜底方向相反,凹透镜的移心方向与所需棱镜底方向相同。
移心棱镜的形成实质上是依靠移动眼镜透镜,使眼镜透镜的光学中心与视线点分离。
移心棱镜的基本要求为原眼镜的()。
加工眼镜时,移心是指()。
左眼-4.0DS薄镜片,如欲产生2△BD的棱镜效应,则应如何移心()。
处方:R:-8.75/L:-9.50,棱镜需求:底向内9△分至双侧眼镜透镜,移心距离x1和x2为()。
近视眼镜外隐斜视,移心棱镜向()移心。
移心棱镜的实质是使视线通过眼镜透镜光学中心以外的位置,利用光学透镜周边部所具有的()。
镜片光学中心水平移动后显示负棱镜值,移心记为()。
设眼镜的光学中心为O,移心后视线所通过的视线点为P,移心距离PO表征了O点移动的()。
依棱镜移心的底向符号法则,基底向外的棱镜量H为(),向内的棱镜量H′为()。
远视眼镜外隐斜视,移心棱镜向()移心。
处方:R:-7.25-1.25×180/L:-6.50-1.50×180,棱镜需求:右底向上左底向下的4△分至双侧眼镜透镜,移心距离y1和y2为()。
正透镜的移心方向与所需之三棱镜()。
眼用透镜与三棱镜之间的关系可用移心透镜关系式来表示。
处方:R:-7.25-1.25×180/L:-6.50-1.50×180,棱镜需求:8△底向外分至双侧眼镜透镜,移心距离x1和x2为()。
处方:R:+5.50+1.75×58/L:+6.25+0.75×107,棱镜需求:13△底向外分至双侧眼镜透镜,移心距离x1和x2为()。
处方:R:+5.50+1.75×58/L:+6.25+0.75×107,棱镜需求:总量5△右底向下左底向上分至双侧眼镜透镜,移心距离y1和y2为()。
处方:R:+7.50/L:+6.75,棱镜需求:底向内4△分至双侧眼镜透镜,移心距离x1和x2为()。
处方:R:-9.25/L:-8.50,棱镜需求:总量4△右底向下左底向上分至双侧眼镜,移心距离y1和y2为()。
右眼为名. 75DS ,左眼一 9 . SODS ,现需矫正外隐斜视 9 △ ,则双眼透镜的移心距离分别是()。(采用双眼棱镜等量分配的原则)
处方右眼为-7.25DS/-1.25DC×80,左眼-6.50DS/-1.50DC×80,现需矫正内隐斜视8△,左上隐斜视4△,则左眼镜片应该如何进行移心,移心量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