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对()、()、()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
对客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检验的期限,自接到用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个工作日。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低压电力用户申请用电,最长期限不超过10天书面通知用户
对已受理的高压客户用电申请,供电企业确定供电方案的最长期限,不超过()。
供电企业对低压供电客户审图期限的规定最长不超过()天。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方案答复期限:自受理用户用电申请之日起,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个月。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答复时限:高压供电的最长不超过()。
供电企业对客户送审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按规定审核,高压供电的客户审核的时间最长不超过()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供电企业对用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时间,高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
供电企业对用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时间,高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高压双电源用户申请用电,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书面通知用户。()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审核期限:对高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个月。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受电工程审核的时间,对高压供电的客户最长不超过1个月;对低压供电的客户最长不超过10天。
《供电监管办法》规定,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供电方案的期限,自受理用户用电申请之日起,高压单电源供电用户不超过()个工作日。
答复供电方案期限:居民客户最长不超过()天,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10天,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个月,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2个月。
供电企业对用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根据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对高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低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依据国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高压双电源客户供电方案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工作日。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
依据国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对已受理的居民客户用电申请,供电企业确定供电方案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工作日。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低压电力用户申请用电,最长期限不超过5天书面通知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