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国债司法业务是指营业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投资者储蓄国债的行为,包括()。
我国储蓄国债(电子式)由各类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组成的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销售。()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可以上市流通的储蓄型债券,由具备凭证式国债承销团资格的机构承销。
客户通过招商银行柜台网点办理储蓄国债业务的时间为财政部公布的国债交易日()。国债交易日具体日期以财政部有关储蓄国债业务规定以及各期储蓄国债公告为准。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规定,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者可到账户所在的承销团成员注销本人托管余额为零的个人国债账户。对于连续()年余额为零的只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的个人国债账户,承销团成员有权予以注销。
根据《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法定节假日承销团成员应延迟办理提前兑取和还本付息业务。
根据《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承销团成员应至少通过()为投资者提供个人国债账户储蓄国债(电子式)变动情况及托管余额查询服务。
承销团成员通过各自营业网点柜台和其他经批准的渠道,为投资者办理以下哪些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
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中关于营业网点管理职责说法,正确的是()。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规定,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投资者不得在承销团成员之间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转托管业务。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的储蓄型国债,由具备凭证式国债承销团资格的机构承销,而这种资格一般由(
各承销机构应积极主动参加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的储蓄国债宣传活动,可选择在()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现场宣传。
储蓄类国债承销机构不得利用国债名义揽储,将国债产品与其他投资产品“捆绑”销售。()
已开办“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的承销机构应在营业网点门楣显示屏、营业厅电子屏上持续播放“本网点可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等宣传字样。()
各承销机构张贴储蓄国债销售结束公示,应包括()等相关内容。
江苏省储蓄国债承销机构考评内容基础工作包括()。
储蓄类国债承销机构应当合规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等业务。
为扩大影响,积极宣传国债知识,在发行期结束或代销额度售罄后,各承销机构均应继续公示本期国债代销信息,保证国债宣传的持续性。()
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期内,各承销团成员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MIS)报送两期国债发行、兑付等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对账报文;按日报送数据和日对账报文截止时间为业务发生日()
发行储蓄国债(凭证式),各承销团成员()
储蓄类国债承销机构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国库部门应立即停止其储蓄类国债承销资格。()
储蓄类国债承销机构应听取消费者对其销售国债产品过程中提供的金融服务的意见,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
国库部门受理国债业务消费争议后,需要储蓄类国债承销机构协助办理的,储蓄类国债承销机构在接到协助办理通知后,应于()内处理完毕。
各承销机构应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储蓄国债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及时解答国债投资者的业务咨询,妥善处理储蓄国债业务相关投诉事件。相关咨询和投诉电话号码如遇变更,各承销机构仅需在营业网点公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