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上的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
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进行征税的税率是()。
计税依据是税法规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它是在质的方面对征税对象进行的具体化,反映的是征税的范围和广度。()
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被称为()。
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污染物,是指《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 )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缴纳税额的税率形式。由于采用定额税率的税收,只与课税对象的实物单位挂钩,所以它的负担不会随着商品的价格水平或人们的收入水平的提高而()。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即()征税。
在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课税对象规定着征税的(),是确定税种的主要标志。
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税额度。这表明了税收的()特征。
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在实际征税中,由于计税依据、税收减免、税率制度等原因,纳税人实纳税额和应纳税额不一致,实际征税对象数量与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数量也会不一致,但实际税率与名义税率是一致。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缴纳税额纳税率形式。由于采用定额税率的税收,只与课税对象的实物单位挂钩,所以它的负担不会随着商品的价格水平或人们的收人水平的提高而()。
税法上的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 ()
将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把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按照与之相对应的税率征税,即按课税对象适应的最高级次的税率统一征税,这种税率被称为()
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一定数额称为()
按课税对象的单位直接规定固定征税数额的税率错误的是()。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某一时期国家征税预先规定了统一的征税标准,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这些标准一经确定,不能改变()
()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