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固定顶汽油储罐,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宜为()min。
化学泡沫用在闪点28度以下的油品时,油品的泡沫供给量应是()。
泡沫供给速率是指每小时供给泡沫的总体积。()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非水溶性的甲、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当采用固定式、半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时,蛋白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当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用于扑救A类和8类火灾时,其泡沫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对于局部应用系统的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倍数泡沫的供给速率应按淹没或覆盖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应大于()min来确定。
在外浮顶储罐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混合液与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之和应不小于()min。
对于局部应用系统的A类火灾场所,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min。
按泡沫供给速率计算时,系统自接到火灾信号至开始喷放泡沫的延时不宜超过1min,泡沫的最小喷放时间应大于()。
飞机库泡沫枪的布置应满足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任一点发生火灾时能同时得到两支泡沫枪保护,泡沫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的最小喷放时间应大于()min。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几个防护区时,泡沫液和水的贮备量应按最大的两个防护区的连续供应时间计算。()
汽车装卸栈台泡沫混合液量不应小于()L/s;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储罐区泡沫液的总储量除按规定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数量和连续供给时间计算外,应增加充满管道的需要量。
火车装卸栈台的泡沫混合液量不应小于()L/s;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烃类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L/min・m2,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在扑救火灾时,泡沫消防车供给泡沫时应泡沫枪的启闭手柄扳至“混合液”一边。
对相同的燃烧面积,使用相同的供给强度时,氟蛋白泡沫的控制火势和灭火时间比蛋白泡沫()。
在对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功能验收时,要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度,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要符合设计要求。
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按4L/S流量计算,不应大于3min。()
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由()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将高倍数泡沫喷放导封闭或被围挡的防护区内,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一定泡沫淹没深度的灭火系统。
掩体罐的泡沫混合液量,按掩体室的面积计算,其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L/s.m2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作用时间泡沫液与水按比例混合成泡沫混合液并提供给泡 沫产生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