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规定,在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注意什么?
项目融资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投向房地产企业的委托贷款用途只能为房地产项目开发性质的贷款,应严格审查项目“四证”是否齐全、资本金是否达到监管机构要求,不允许对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的委托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前,贷款人应确认项目资本金到位,资本金的到位金额和使用无需与贷款配比。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按照我行住房开发封闭贷款有关规定,贷款项目总投资中,各项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其中项目资本金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项目资本金指所有者权益部分),并先于贷款发放全部投入房地产项目开发。股东借款、预售收入及其他银行借款可以作为分析项目资金缺口的依据,但不得计入项目资本金。
项目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对于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省级(含)以上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国家、省级重点公路贷款项目,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意见)和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国土部门)出具优先保证落实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承诺后,可先行发放贷款,并可在贷款发放比例最多不超过()前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
支付审核的核心要求在贷款发放前,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应足额到位;要求在贷款发放前,项目工程进度应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按照《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规定,在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什么内容?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发放支付过程中,项目资本金有什么具体要求?
项目融资贷款应在贷款发放前统一确定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不得改变。()
根据银监会《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规定,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贷放分控的法规要求将资本金到位审核、按项目进度放款把关和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作为贷款发放与支付的重要前提条件。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明确,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工商银行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要求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成本的(),并须在贷款发放前投入使用
《兴业银行工业厂房贷款管理办法(2014年5月修订)》要求企业自建工业厂房的项目资本金(含土地、不含机器设备)比例不低于40%,且于贷款发放前已先期到位并投入运用。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对于贷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如何进行规定?
项目融资贷款发放前,应当确认()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审核固定资产贷款资本金到位情况包括,确认与拟发放贷款()的资本金已经到位或已使用于项目。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保证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