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张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如果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则()。
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条款作了扩充、限制和变更的,那么()。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根据《合同法》关于承诺期限的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如果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受要约人在对要约承诺时,变更了要约的内容,只要其变更的内容在实际上并未变更该项要约的条件,且要约人又未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提出异议者,仍可作为有效承诺。()
李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6月8日,李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6月9日邮戳发出;6月12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杨某的办公室;杨某因外出,直至6月18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该承诺一律有效。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
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应尽快发出承诺与否的通知,如果怠于通知时,则视为默认承诺。()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此时,承诺的效力如何?()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以外,该承诺有效。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承诺延误是指承诺人发出承诺后,被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要约有效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被接受的以外,该承诺为新要约。()
赵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5天。5月8日,赵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钱某的办公室;钱某因外出,直至5月12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5月11日。()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通常情形能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客观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则‘()。
()时合同成立。A.发出要约时B.承诺生效时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撤回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非受要约人责任原因延误到达的承诺()。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