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冯某给当事人介绍证据交换的相关规定,其中正确的是:()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遗产应该按照()方式继承。
几个律师准备筹办一家立通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布了律师招聘广告,并想要了解一些关于律师执业的条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有()
实习人员可辅助律师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
几个律师准备筹办一家立通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布了律师招聘广告,并想要了解一些关于律师执业的条件,你能给他们提供哪些意见?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丢失或毁损的,应按照要求及时申请补办。
实习律师可以单独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一律师、实习律师不得参与同一案件或者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案件的其他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
埃尔莎加入一家新律师事务所,期望参与令人兴奋的前沿研究。到公司一个月后,她仍然没有被分配接项目,而是花大部分时间申请标准化。埃尔莎处于社会化的哪个阶段?()
周律师于2001年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并一直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律师。2005年,周律师为帮助自己的朋友,以非律师身份从事了相关的法律服务,根据周律师的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如何进行处理?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从该例中,你得到的启示是()。
实习人员可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继承遗产。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遗产总额为()。
申请人在取得律师资格后,须首先在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
8.来访者:我最近真是忙死了!咨询师:你最近特别忙啊?来访者:对啊,我六月就要考试了,马上七月还要实习,同时还要准备托福、联系学校什么的。咨询师:这么多事啊?! 以上对话中谈话者作为咨询师角色的一方运用了什么样的咨询技巧?( )
依照《律师法》,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之一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年。
93.律师张某2016年10月取得收入情况如下:(1)从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应税工资7000元,通信和交通补贴1000元,办理业务分成收入23000元,在分成收入案件办理过程中,张某以个人名义聘请了一位兼职律师刘某协助,支付刘某报酬5000元。(2)张某10月份为一家公司做法律咨询,取得该公司一次性劳务报酬30000元,直接捐给一家养老院10000元。(3)张某每周在当地报纸上回复读者的咨询信件,
在申请执业前,申请人应当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2014年1月,某公司欲注册服务商标,就此向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关于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法律问题。关于商标的构成要素,律师错误的答复是()。
李某,男,现年40岁,是某市国有服装加工厂成品车间工人。10年前在一次夜班值班过程中,不慎将未熄灭的烟蒂丢在一堆易燃物上,引起了大火,造成重大损失,被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由于他平时一贯勤恳努力,厂里仍让他回到原车间。工作之余他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法学专科学历,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现在李决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部门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李某不服。
【单选题】4. 王律师受甲公司的委托,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事宜。在谈判进行中,王律师突感不适,不法继续谈判。于是王律师便想到李律师对甲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可以马上接手处理与乙公司的合同事务。王律师马上给甲公司的负责人打电话,但是王律师的发现:他因为更换手机、丢失了甲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号码、一时联系不上了。但是谈判正是关键时刻、为甲公司的利益着想不能停,只能先谈判了。下面的表述正确的是:
小王年龄29岁,博士毕业未满一年,以前从未参加过中新青年实习交流计划,请问他能否参与计划并说明理由。
甲为某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该律师事务所由于业务规模日渐扩大,年应税销售额即将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为了维持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甲拟再设立一家律师事务所(个人独资企业)将部分业务分拆出去。有关甲能否再设立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在招聘律师时,要求应聘者具备10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甲公司采取的横向分工结构的基本协调机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