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性商标也称(),是指专为适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而独创的,不传递其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也不代表其他任何事物的创新标志,这类商标除去用于其标志的商品或服务外,不具有任何其他含义和功能,具有很强的显著性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是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用以区别其来源的标记。由此推知,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
证明商标是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的标志。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
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最好分别转让。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在()的商品上申请注册或者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都是违反商标法的行为。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内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如果这些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话,则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集体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商标(trademark)不是一种法律用语,它主要用于识别商品的来源或出处,以及使这些商品显著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任何词语、名称、标志、图形或者其组合。
所有的商标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均不具备固有显著性,无论是否长期使用,也无论是 否能够区分产品的来源,这些商品都不具有显著性,不得申请注册。这种说法是:( )。
所有的商标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均不具备固有显著性,无论是否长期使用,也无论是否能够区分产品的来源,这些商品都不具有显著性,不得申请注册。这种说法是:( )。
在商品、商品包装上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与他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无论是否产生识别商品来源的效果,都属于《商标法》所称的“商标的使用”。()
商标是商品的标志,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生产、创造、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所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下列属于商标的一项是()。
()是指两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11、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近似的商标。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张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根据上述定义,属于商标的是()
商标是指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