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在有些情况下属于例外,可以用作商标,比如()。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委托国家()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规定中的“外国”指的是下列哪一种含义?()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原则,根据我国专利法办理。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无论该国政府是否同意,均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有哪些特殊规定?
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或者相同商品上的同一商标提出申请的,可以根据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者互惠原则享有优先权,即以在外国的第一次申请作为在中国的申请日。但享有优先权是受到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规定,该优先权期限分别是指()。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享有比国内企业更高的待遇。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商标局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几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下列哪些项办理()
()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什么原则办理?()
按照外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可以直接向中国商标局,或者委托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或者相同商品上的同一商标提出申请的,可以根据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者互惠原则享有优先权,即以在外国的第一次申请作为在中国的申请日.但享有优先权是受到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该优先权期限分别是指()。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第十条的规定,()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在中国境内有经常居所或有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方面享有与我国国民同等待遇原则。()
1、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或者相同商品上的同一商标提出申请的,可以根据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者互惠原则享有优先权,即以在外国的第一次申请作为在中国的申请日.但享有优先权是受到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该优先权期限分别是指()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它商标事宜,应当委托()代理。
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