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初评公示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上报()。
机动车维修企业下设的分公司与总公司单独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子公司的质量信誉等级由其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单独考核。()
具备质量信誉等级的机动车维修企业需要分立或合并,应当重新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原质量信誉等级自动失效。()
机动车维修企业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报送的质量信誉材料进行核实时,发现不一致的,应当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说明或者组织调查。()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连锁经营网点的质量信誉情况应由连锁经营总部进行核实,出具书面保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连锁网点的相关情况可不再进行实质考核。()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机动车维修连锁网点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实质考核。()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书面通知被考核机动车维修企业。
机动车维修企业不可以使用其质量信誉等级进行新闻宣传或者从事相关的商业活动。()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连续三年考核为()级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时,申请继续经营的,可由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直接办理换证手续。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机动车维修企业在每年的12月底前,向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数据、所得分数和初步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按《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省级和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于()前公布上一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公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
机动车维修企业所在地为设区的市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并对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初评。()
在异地设有分公司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分公司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分公司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出具书面证明。()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举报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及有关情况。()
机动车维修企业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信誉等级进行初评后,将()上报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公示有异议的举报人没有如实签署姓名、单位名称或未附联系方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被质量信誉考核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随时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申诉或举报。()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机动车维修企业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提供质量信誉考核材料,且不按要求补正的,其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申诉和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各项指标的最终考核结果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具体实
道路运输机构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月至6月。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级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时,申请继续经营的,可由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直接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