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施工便道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至各工点。施工便道日常维护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因故需离开工地的,需经甲方批准,未经甲方批准离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甲方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有监督检查的义务。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动合同规定,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乙方不称职的人员。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施工中涉及弃土、弃碴、水系、支挡等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维护并承担费用,其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
劳务分包合同规定,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工程分包方设备、人员调遣及食宿由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动合同规定,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及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乙方不执行从业主处直接收到的未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动合同规定,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中扣除。
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该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款中扣除。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工程分包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检查。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动合同规定,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工程分包方编制分包工程()、年、月、旬、周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甲方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动合同规定,在甲方限定的(),如果乙方无法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甲供材料费由甲方承担,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拒不提交竣工资料的,甲方暂停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项。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甲方没有对乙方施工测量进行复测检查的义务。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动合同规定,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通知业主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乙方验收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进行验收检查。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甲方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