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为50000元。甲车在行使中与乙车相撞,甲车车辆损失8000元,车上货物损失2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6000元。交通管理部分裁定甲、乙两车负同等责任,则保险人的赔款为()元。
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车辆发生的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对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限额为()元。
两家不同企业的甲车和乙车在行驶中楣撞。甲车车辆损失7000元,乙车车辆损失60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事故责任免赔率为15%;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事故责任免赔率为5%。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都是足额投保。保险人应赔偿甲车(),赔偿乙车()(都不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2000元)。
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保险人承保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叫()。
甲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为50000元。甲车在行驶中与乙车相撞,甲车车辆损失8000元,车上货物损失2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60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乙两车负同等责任,则保险人的赔款为()元。
一台非营业的桑塔纳轿车,单独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200万元,该档次的限额为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为1820元,则其应付保险费是()。
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需要调整赔偿限额时,应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保险公司签发()后,申请调整的赔偿限额才有效。
客运车贷款限额,原则上应当控制在所购车辆价格的()。货运车和工程车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原则上应当控制在所购车辆价格的()以内。
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每次事故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叫()。
非营业性车辆第三者责任限额控制在()万元以内。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后,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一次达到保险赔偿限额或多次事故累计达到保险赔偿限额时,该车第三者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分()个档次。
张某将其所有的一辆小轿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前者的保险金额为48万元,后者的责任限额为10万元,并附加车上责任险,责任限额为5.6万元(4×1.4)。 在保险期间,张某将车借给司机李某使用,在一次行驶中,与货车相撞,该轿车全部烧毁,损失金额为48万元,残值为2.4万元,施救费用为4万元。 李某的一台电脑在车上被损坏,损失金额为2万元。货车车损16万元,货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2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小轿车负全部责任。机动车辆保险的损失赔偿额为()元
一台非营业的桑塔纳轿车,单独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0万元,该档次的限额为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为1820元,则其应付保险费是()。
柜员现金箱人民币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元以内。
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乙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后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财产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6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4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分()个档次。
保险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范围内赔偿。
一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两次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是7万元和12万元。由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了l0万元档次的赔偿限额,保险人赔偿了第一次事故的7万元以后.对第二次事故的12 万元,根据规定应()。
货运车和工程车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原则上控制在所购车辆价格的60%以内。()
2010年2月28日,一辆福特蒙迪欧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车辆前部损失严重,交警认定该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车辆放行后,该车车主花费300元雇佣交警大队事故清障车运送受损车辆,清障车行使约一公里处,清障车上蒙迪欧轿车突然起火燃烧,虽经消防部门全力抢救,蒙迪欧轿车还是达到了基本报废程度,并造成清障车部分受损,维修费10000元.后经消防部门鉴定,起火原因是蒙迪欧车线路原因引起火灾,蒙迪欧车按非营业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车损险20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200000元,不计免赔率,交强险.清障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0000元,车上货物责任险5万元。问:两车损失应如何赔付,并说明理由。
甲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为50000元。甲车在行使中与乙车相撞,甲车车辆损失8000元,车上货物损失2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6000元。交通管理部分裁定甲、乙两车负同等责任,则保险人的赔款为()元。
甲、乙两车均在 2012年 8月 18日 分别向X、Y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同时还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投保,保险金额为3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甲车在行驶中与乙车相撞,并引起火灾,甲车和乙车都被烧毁。甲车损失12万元,残值5000元,甲车司机受伤,产生医疗费用9000元;乙车损失8万元,残值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