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日,建设银行发售的首期“利得盈”人民币理财产品有以下特点()。
中银某春夏秋冬产品CXQDAA09X1Y的起息日为2009年6月15日,到期日为2010年6月15日,票面利率为3.74%,提前终止日为2009年12月15日,假定某投资者在2008年8月11日以98美元/份的认购价格认购AA09X1Y产品100份,票面面值为100美元/份,客户的原始投资为98美元/份*100份=9800美元,如果中银在2009年12月15日提前终止该产品,则该投资者的收益为()美元。
2005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世界贵金属上海年会上提出,中国黄金市场要实现的“三个转变”是?
假定某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中银安稳回报”系列某支理财产品——该产品的投资收益率(年率)为:1.80%,2009年7月13日起息,2009年10月13日到期,银行可在2009年9月14日提前终止——可能的投资情况为()。
“天工”系列实物黄金理财产品行权是指针对2011年及以后陆续发售的“天工”系列实物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规定的黄金观察日,国际市场金价()约定价格,客户需按照说明书规定以约定价买入传世之宝实物黄金。
符合“在我行金融资产总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标准的中银理财客户,在我行申领中银理财贵宾卡时,银行的审批权限为:()
中银某春夏秋冬产品CXQDAA09X1Y的起息日为2009年6月15日,到期日为2010年6月15日,票面利率为3.74%,提前终止日为2009年12月15日,假定某投资者在2008年8月11日以98美元/份的认购价格认购AA09X1Y产品100份,票面面值为100美元/份,客户的原始投资为98美元/份*100份=9800美元,投资者在2009年9月10日申请赎回该产品,当天中国银行报出的赎回价格为101美元/份,则该投资者的收益为()美元。
中银进取系列公募产品的发行频率为暂定每月面向辖内所有分行发售()期本产品。
中银安稳汇报中,财富专享产品的起始投资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中银某春夏秋冬产品CXQDAA09X1Y的起息日为2009年6月15日,到期日为2010年6月15日,票面利率为3.74%,提前终止日为2009年12月15日,假定某投资者在2008年8月11日以98美元/份的认购价格认购AA09X1Y产品100份,票面面值为100美元/份,客户的原始投资为98美元/份*100份=9800美元,投资者在2009年9月10日申请赎回该产品,当天中国银行报出的赎回价格为96美元/份,则该投资者的收益为()美元。
“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是“中银理财计划”业务品牌下的一个系列产品,中国银行提供保本和保收益的承诺。()
2010年4月,某国有银行发售一款挂钩4只港股的1年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合同规定,以2010年4月22日为基准,若1年后上述4只股票价格均高于基准日价格,则该产品支付6%的年收益;若仅有其中3只股票价格高于基准日价格,则该产品支付2.25%的年收益;其他情况下,该产品支付0.36%的年收益。这种理财产品属于()。
某投资银行发行一款挂钩某指数基金的保本理财产品,在到期日,客户除获得100%本金保证外,还可依据挂钩标的物表现获得如下收益: 若挂钩标的物在观察期间内未曾发生触发事件,客户到期所得为: Max(0.54%,40%×(期末价格/初始价格-l));否则客户到期所得为0.54%; 其中,触发事件指在观察期间内的任何一个评价日挂钩标的物收盘价大于或等于初始价格的140%。那么,理论上该投资者在投资期可获得的最大收益率是()。
农业银行进取收益分级产品B类份额的风险等级一般为()。
根据中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销售人员不得()。
符合“在我行金融资产总额连续三个月日均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标准的中银财富客户,在我行申领中银财富管理贵宾卡时,银行的审批权限为:()
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中银理财计划是标准的人民币资产管理产品,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银进取(美元黄金挂钩产品)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采用()的银行工作日。
关于中银进取产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中银进取(人民币黄金挂钩产品)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采用()银行工作日。
中银某春夏秋冬产品CXQDAA09X1Y的起息日为2009年6月15日,到期日为2010年6月15日,票面利率为3.74%,提前终止日为2009年12月15日,假定某投资者在2008年8月11日以98美元/份的认购价格认购AA09X1Y产品100份,票面面值为100美元/份,客户的原始投资为98美元/份*100份=9800美元,投资者在2009年9月10日申请赎回该产品,当天中国银行报出的赎回价格
案例九: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个人开展黄金交易就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黄金市场向社会开放的限制,黄金作为投资工具进入市场的羁绊被取消了。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开办了个人的黄金买卖业务。2006年12月31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试行办法》,规定国内个人投资者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融类会员及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其他会员代理,参与金交所的实物黄金投资。这标志着我国实物黄金投资的大门全面向个人投资者敞开。
“中银接力通宝”产品项下贷款余额的总量控制为不超过人民币()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