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从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后,由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农用地转用的实施。如果占用耕地,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和责任。
经批准减免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改变土地用途,不再属于减免税情况的应自改变用途之口起()补缴税款。
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转让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批准,并将结果予以回复。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对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后的()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获准占用耕地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申报。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多长时间恢复耕种条件?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内恢复种植条件。
14、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日内,持相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新征用耕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A.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3个月B.自批准
地质勘查需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 )内恢复种植条件。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用税。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集体土地征收审查时,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对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倍以下的罚款。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A.60B.35C.45D.30
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性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赛如数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