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之日止。( )
如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仍未缴纳税款,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该规定时间是()。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纳税担保人以其动产或者财产性权利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质押担保的,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未缴清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人自收到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担保的税款、滞纳金。()
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扣押纳税人商品、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扣押之日起10日内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之日止。()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该期限为( )。
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扣押纳税人商品、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扣押之日起()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税务机关在保证期限内书面通知纳税保证人的,纳税保证人应按照纳税担保书约定的范围,自收到纳税通知书之日起()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在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小时内解除税收保全。
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了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日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内发现的,可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为60日,即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该法定期限内是指()。
根据《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内发现的多缴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根据《不动产税务管理办法(试行)》(新保发【2017】454号)规定,契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内, 纳税机构或受托机构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其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