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如何处理?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履行的职责包括()。
为了有效()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予以追究外,还要查明对安全生产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 )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可不追究法律责任。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依据《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需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司法程序办理;必要时()可以直接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做出行政处分决定。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生的货运相关铁路交通事故、触犯安全红线问题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等安全重大问题且未及时报告的将追究事故(问题)发生站段的责任。()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落实“违章就是犯罪”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违章人员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落实“违章就是犯罪”的理念,必须把“双反”()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管控的重点,通过不断强化对员工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来提升全员自主安全管理意识。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对特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人民政府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制定
各级行主要领导对以下金融刑事案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条款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未对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导致上述设施处于不正常状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予以关闭;造成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