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采用抛物线型竖曲线时,若相邻坡段的坡度代数差大于1‰,应设置竖曲线。
设计行车速度350km/h区段,最小坡段长度一般应不小于()m,困难条件下不得小于900m。
《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规定,设计行车速度350km/h区间正线最小坡段长度一般条件下应大于()m。
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采用抛物线型竖曲线时,若相邻坡段的坡度代数差大于5‰,应设置竖曲线。
线路设计行车速度350km/h,一般条件下,最小坡段长度()m。
允许速度不超过160km/h的线路,在困难条件下,站线上的轨距加宽允许按()递减。
线路设计行车速度300km/h,一般条件下,最小坡段长度()m。
允许速度≤160km/h的线路,采用圆曲线型竖曲线时,若相邻坡段的坡度代数差大于2‰,应设置竖曲线。
《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规定,设计行车速度350km/h区间正线最小坡段长度困难条件下应不小于()m。
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线路最小坡度长度不应小于()m,特别困难条件下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400m。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不含)~160km/h时不应小于4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时不应小于7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
正线道岔()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160km/h时不应小于()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m
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其他线路坡段长度不应小于该区段到发线有效长度的一半,个别困难地段也不应小于m()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时不应小于7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30m;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不含)~160km/h时不应小于()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25m;其他地段不应小于20m。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时不应小于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m()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时不应小于7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30m;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160km/h时不应小于40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25m;其他地段不应小于20m()
线路大、中修纵断面设计,应设计长坡段。允许速度大于160 km/h的线路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m《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8.1条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为120km/h(不含)~160km/h时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m;《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9.6条
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圆曲线最小长度不应短于()m。
在设计行车速度160km/h的Ⅰ级铁路区间线路路段,困难条件情况下最小曲线半径为()m
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不含)~160km£¯h时不应小于()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25m。
曲线超高顺坡,在困难条件下,可适当加大顺坡坡度,但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不应大于l/()其他线路不应大于1/(),且不得大于2‰()
()200km/h≥V允许速度>160km/h的线路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