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在A国的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则该分公司按A国规定计算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A国2015~2016年度)的营业利润及其已纳税额,应在我国()年度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
2014年3月,境外某公司为我国甲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含税价款300万元,该境外公司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也没有其他境内代理人,则甲企业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是()万元。
境外某广告公司与境内A企业签订合同,约定2016年12月为A企业提供广告服务,合同价款60万美元,1美元=6.2元人民币。该境外广告公司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且没有代理人,则A企业应当扣缴境外公司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万元。
境内某居民企业在A国开设一家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那么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这一利润年度,在并入中国()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
中国居民王滨是一家国有企业员工,其2015年10月份的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为8000元/月。 (2)工作之余发表文章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为3000元。 (3)帮助其他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取得一次性个人劳务报酬7000元。 (4)彩票中奖200000元。 2015年10月,王滨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额是()元。
甲公司为进出口公司,2015年8月进口一批货物经海关审定的进口货物价格为80万元,运至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为8万元,支付境外技术培训费用1万元,保险费暂无法确定。已知该进口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10%,则该进出口公司进口该货物应缴纳关税( )万元
自2006年2月开始,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可以直接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保险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运作的机构等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中国居民王滨是一家国有企业员工,其2015年10月份的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为8000元/月。 (2)工作之余发表文章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为3000元。 (3)帮助其他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取得一次性个人劳务报酬7000元。 (4)彩票中奖200000元。 王滨彩票中奖()。
五环公司为2015年新成立的企业。2015年该公司分别销售A、B产品1万件和2万件,销售单价分别为100元和50元。公司向购买者承诺提供2年的免费保修服务。预计保修期内将发生的保修费在销售额的3%~7%之间。2015年实际发生保修费1万元。假定无其他或有事项,则五环公司2015年末资产负债表“预计负债”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2017年3月,境外某公司为境内天华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约定含税价款200万元人民币,该境外公司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也没有其他境内代理人,则天华公司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万元。
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15名技术骨干合计授予1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技术骨干必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在甲公司连续服务三年,服务期满时才能以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10万股甲公司股票。该股票齐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30元。2015年12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33元。至2015年12月31日,有2名技术骨干离开公司,对应的股票期权为1万份,估计2016年离开的技术骨干为3人,所对应的股票期权为2万份。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因该股权激励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余额为()万元。
自2006年2月开始,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不需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可以直接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保险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运作的机构等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2015年10月境外广告公司为境内甲企业提供广告服务,合同价款100万美元,1美元=6.1元人民币。该境外广告公司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且没有代理人,则甲企业应当扣缴境外公司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万元。
2016年6月5日,境外公司向我国A企业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合同价款106万元,则该代理人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在A国的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则该分公司按A国规定计算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即A国2014~2015年度)的营业利润及其已纳税额,应在我国()年度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
中国居民王滨是一家国有企业员工,其2015年10月份的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为8000元/月。 (2)工作之余发表文章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为3000元。 (3)帮助其他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取得一次性个人劳务报酬7000元。 (4)彩票中奖200000元。 王滨计算稿酬收入个人所得税()。
2014年2月,境外公司为我国A企业提供系统支持、咨询服务,合同含税价款200万元,该境外公司在该地区有代理人,则该代理人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 )
2019年11月,某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灾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发生运输服务成本2万元,成本利润率10%,无最近同期提供同类服务的平均价格,当月为A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取得含税收入5.5万元。该运输公司当月上述业务的销项税额()万元
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15名技术骨干合计授予1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技术骨干必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在甲公司连续服务三年,服务期满时才能以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10万股甲公司股票。该股票齐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30元。2015年12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33元。至2015年12月31日,有2名技术骨干离开公司,对应的股票期权为1万份,估计2016年离开的技术骨干为3人,所对应的股票
甲公司2014年10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咨询合同,该合同于当日生效。合同约定,咨询期为2年,咨询费为500万元。甲公司估计咨询劳务总成本为300万元。2014年发生的成本为30万元,预计还将发生成本270万元;2015年发生成本160万元,预计还将发生成本120万元。甲公司按已经提供的劳务期间占应提供劳务期间总量的比例确认收入。甲公司2015年度因该项劳务合同应确认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2019年7月,境外公司为我国A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总额200万元,该境外公司在我国未设立机构,则A企业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2016年6月5日,境外公司向我国A企业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合同价款106万元,则该代理人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6万元。()
2016年6月5日,境外公司向我国A企业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合同价款106万元,则该代理人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11万元。()
2016年6月5日,境外公司向我国A企业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合同价款106万元,则该代理人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