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或()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公开发表()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宣言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制作、贩卖、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声明等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为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或()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处分。
制作、贩卖、传播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宣言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判断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党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10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很多新亮点,其中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上了妄议等规定。《条例》第46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_____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分。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馆,或者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严重的,给予 () 处分。
在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不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