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应有专用的供电线路,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0~-10%,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超过(),电压波动大时应安装自动调压或稳压装置。
GB/T50062-2008《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规定:对3~66kV电力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接地保护和()保护。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同一条220kV及以上线路的两套继电保护和同一系统的有主备关系的两套安全自动装置通道应满足()的要求。
串补装置停电检修时运行人员应将二次()断开,将相关联跳线路保护的压板断开。
因线路等其它原因导致带串补装置的线路停运时,如需对线路试送,对串补装置要求描述不正确的是()。
应进行串补装置接入对线路继电保护、线路不平衡度、电网次同步振荡等的影响分析,应确定串补装置的控制和保护配置、与线路继电保护的配合方式等措施,避免出现系统感性电抗大于串补容性电抗等继电保护无法适应的串补接入方式。应确定抑制次同步振荡措施。()
应进行串补装置接入对电力系统的()等系统特性的影响分析,确定串补装置的电气主接线、绝缘配合与过电压保护措施、主设备规范与控制策略等。
继电保护装置基建验收工作中,对于新投设备,做整组试验时,应按相关规程要求,检验线路和主设备的所有保护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对线路纵联保护还应与()保护进行一一对应的联动试验。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规定,一般情况下220kV~500kV线路,下列()故障应传送远方跳闸命令,使相关线路对侧断路器跳闸切除故障
算机房设计时,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上,并应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
应进行串补装置接入对()等的影响分析,应确定串补装置的控制和保护配置、与线路继电保护的配合方式等措施,避免出现系统感性电抗小于串补容性电抗等继电保护无法适应的串补接入方式。应确定抑制次同步振荡措施。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规定,对()电压等级线路,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单相重合闸方式
高压配电设备安装继电保护装置的目的是保证供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这是保证供电质量的必要措施。对于继电保护装置的选择,需根据电网的()等进行选择。
按照《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规定,500kV串联补偿装置的投退,原则上要求所在线路的相应线路刀闸在合上位置。带串补装置的线路停运及恢复运行的操作原则是()。
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当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才允许相邻设备、线路保护或断路器失灵保护切除故障”是对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的要求的描述。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规定,对330kV~500kV线路,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重合闸方式。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规定,使用于220kV~500kV电网的线路保护,系统在全相或非全相振荡过程中,被保护线路如发生各种类型的不对称故障,保护装置应有()地动作跳闸,纵联保护仍应快速动作。
进行串补装置接入对线路()、线路不平衡度、电网次同步振荡等的影响分析,避免出现系统感性电抗小于串补容性电抗等继电保护无法适应的串补接入方式。
应进行串补装置接入对电力系统的故障电流、恢复电压、工频过电压、操作过电压等系统特性的影响分析,确定串补装置的电气主接线、绝缘配合与过电压保护措施、主设备规范与控制策略等。()
应进行串补装置接入对电力系统的()、恢复电压、工频过电压、操作过电压等系统特性的影响分析,确定保护措施及控制策略等。
串补装置停电检修时运行人员应将()断开,将相关联跳线路保护的压板断开。
各级调度机构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线路的线路保护、辅助保护、保护通道应根据本网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命名原则,进行命名。(Q/CSG212018-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运行规定)()
()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微机型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必须按照DL/T995-2006《继电保护合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对于其他电压等级或非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可参照执行。
对于装有专用母线保护的母线,还应有满足灵敏系数要求的线路或变压器的保护实现对母线的后备保护。(DL/T584-2007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