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如果遗嘱人以遗嘱方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该遗嘱涉及的这部分内容无效。
黄某与妻子分居后,认识了女青年张某并与之同居。后来黄某患肝癌晚期入院治疗。在住院期间,黄某立下书面遗嘱,拟把自己所有遗产遗赠给张某,并将遗嘱作了公证。黄某逝世后,张某根据遗书索要遗产,遭到黄某妻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当地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认定黄某的遗赠行为无效。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
下列哪些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
下列情况中的()会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被篡改的遗嘱无效。()
李先生在2000年9月写了一份遗嘱,并去做了公证。由于担心后人不按照他所写的遗嘱来进行,于是他在2001年9月又写了一份遗嘱,并指明让自己的朋友张律师来监督遗嘱的执行。2001年9月,他又去理财规划师那里就自己的财产传承规划事宜进行咨询。下列哪几项不是第二份遗嘱无效的原因()。
下列()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
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工人甲父母早亡,未婚无子女,其兄先亡有子乙,邻居丙经常照顾甲的生活起居。甲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未留遗嘱。对甲的遗产处置合法的是()。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遗嘱的无效包括以下哪些情况()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遗嘱中,属于无效的有()
李某和张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张某病逝后,李某立下遗嘱:“我夫妻二人拥有一套房屋,在我死后,归儿子所有。以此为证。”李某去世后,子女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屋及遗嘱没有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依法继承。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①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应按照遗嘱继承处理②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③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④李某的遗嘱无效,房屋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媳共同生活。2006年李某患重病,亲笔立下遗嘱,将本人的所有财产由女儿继承李某死亡后,女儿继承了李某遗产。下列说法错误的有()。I.遗嘱无效,儿媳有权分割遗产Ⅱ.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儿子应继承的遗产由儿媳和孙子继承Ⅲ.遗嘱无效,应给儿子保留应继承份额,然后再按遗嘱分割遗产Ⅳ.遗嘱无效,但儿媳无权分割资产,应由孙子代儿子继承遗产
210、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于见证当时现场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关于遗嘱的无效表述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