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的,其进项税额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4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6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适用分2年抵扣进项税额的,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4年1月1日以后开据并取得下列哪种凭证不属于法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4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60%。
我区某服装经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23日接受山西地区运输企业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并取得其在地税务代开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该纳税人可按该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二年的抵扣比例为()。
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每年抵扣50%。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的抵扣比例为()。
某公司为增税值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1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7月份销项税额50000元,进项税额70000元,进项税额转出30000元。公司7月份应交增值税()元。
纳税人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该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分)
纳税人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该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应按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第二年的抵扣比例分别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下列各项中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规定的有()。
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营改增关于不动产抵扣进项税的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以下适用该政策的取得的不动产有()。
根据“营改增”关于不动产抵扣进项税的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以下适用该政策的不动产有()。
北京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1月2日接受北京运输企业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并取得其在地方税务局代开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该纳税人可按该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采用差额征税的项目,如果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4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60%。()
自2020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