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应当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申请,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会和银监局对适用审批制的业务,应在收到邮政储蓄机构开办业务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资料是否完整,并通知申请人;于()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银监会自接到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延期书面申请之日起()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分局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解散,由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的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行的终止营业申请材料之日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保险公司筹建完毕,筹备组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上报开业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中国保监会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信托公司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中国银监会。
银监分局辖区内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的筹建申请,由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交,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自受理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局自收到村镇银行完整筹建申请材料或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会自收到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接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事项的申请,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商业银行申请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外汇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批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中国银监会。
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申请,由拟设城市商业银行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保险公司筹建完毕,筹备组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上报开业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中国保监会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邮政储蓄银行境外机构的终止营业申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___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令〔2015〕3号)规定,单一县(市、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