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发行了优先股的甲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假定公司章程并无特殊约定,其中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享有表决权的是()。
股东大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做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审义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或减资时均应修改章程,经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下列各项决议中.股东大会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有( )。 Ⅰ.修改公司章程 Ⅱ.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Ⅲ.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Ⅳ.公司合并、分立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不回避表决。
以下关于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对章程中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修改时,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Ⅱ一次性减资15%,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Ⅳ上市公司应该在年报中披露优先股持股前10名的股东及其情况 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可以上市交易和转让,但是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Ⅵ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情况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章程须规定独立董事如下特别职权()。 ①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内部审查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对被保险人权益的影响进行审查 ②半数以上且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③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 ④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下关于现金分红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 Ⅱ上市公司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Ⅲ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进行专项说明 Ⅳ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通知中没有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关于提案内容的规定,股东大会也可以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事项中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的有()。 Ⅰ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8%的普通股股份 Ⅱ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优先股 Ⅲ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 Ⅳ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发行普通股事项 Ⅴ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
向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必须在场。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且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绝对多数通过。
下列有关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Ⅰ.股东大会一般每一年或半年定期召开一次 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3以上通过 Ⅲ.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Ⅳ.股东必须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不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时,对公司修改章程、分立或合并、解散等特别事项表决时,以下哪种说法不正确?
第 137 题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事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有关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应该回避表决。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发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可参与表决。()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以上通过。()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假设大树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交易都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2010年1月25日,大树公司欲与日天公司签订一笔交易额为300万元的合同,董事长李四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3天前将此事通知各股东。2010年2月 1日,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钱七均参加了会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大树公司与日天公司交易的决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