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产)单位原则上应在化工投料试车结束后()内(中、小型化工装置()内),对原始记录整理、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写出化工装置的试车总结,留存备案。
化工装置试车不必循序渐进,上一道工序不稳定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备条件时,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的试车。
《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规定:化工装置试车时,当试验系统中设备的试验压力低于管道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时,管道系统可以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建设(生产)单位应在()组织生产准备部门或聘请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化工装置的试车计划和方案。
新建设的化工装置在试生产前需要进行试车。()
化工装置的除总体试车方案和化工投料试车方案外的其余各种试车方案、培训教材、技术资料等,应经建设(生产)单位或试车领导机构的()审批。
联动试车的主要任务是,以水、空气为介质或与生产物料相类似的其它介质代替生产物料,对化工装置进行带负荷模拟试运行()等全部投用。
化工生产中的公用工程是指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等。
生产考核的主要任务是,对化工装置的生产能力、安全性能、工艺指标()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对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能力进行全面鉴定。
()是指化工装置试车进行一段时间后,因装置检修、预见性的公用工程供应异常或前后工序故障等所进行的有计划的主动停车。
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 6 月 1 号向工程师递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 6 月15 号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 月 18 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 6 月 20 号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 )。
涉及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易中毒及严重噪音污染等危害的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以适当方式向周边企业和居民区进行()
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建设(生产)单位应及早组建生产准备及试车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的原则,统一组织和指挥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等工作。
化工装置试车及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必须坚持()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穿试车的全过程。
化工装置的总体试车方案和化工投料试车方案,应经建设(生产)单位或试车领导机构的()审批。
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将试车日期、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
化工投料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必须按照()和工程建设计划的要求,完成全部生产准备工作,避免因生产准备工作的延迟和失误影响试车工作。
装置投料试车前的公用工程的检查主要包括()。
公用工程系统的启动和运行总是先于化工主装置。
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必要时,还应吸收()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以及同类型企业的有关专家参加。
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6月1日向工程师递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6月15日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月18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6月20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应为()。
化工装置预试车必须循序渐进,必须将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装置同时试车,前一工序的事故原因未查明、缺陷未消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试车,绝不能使危险因素后移()
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6月1日向工程师递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于6月15日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月18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6月20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应为()
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6月1日向工程师递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6月15日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月18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6月20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