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时限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
当事人不服边防检查站依照《边防检查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边防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反间谍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复议。
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新《商标法》对其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不服边防检查站依照《边防检查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上一级公安边防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对植物检疫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植物检疫机构的上级机构申请复议。()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经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又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当事人对森检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森检机构的上级机构申请();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当事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国家质检总局的复验结论、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不申请复议,自知道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经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又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承担行政责任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银行保险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受到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以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内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