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按份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李某拥有两套房产:一套房产原值100万元自己居住;另一套房产原值70万元,于2010年1月1日租给公民张某用于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李某2010年应缴纳()元房产税。
甲和乙是同学,两人毕业后合资购买一二层小楼打算自主创业,两人约定按份共有该小楼,各占比例50%。后来甲因车祸不幸离世。甲的父亲(唯一继承人)主张继承甲在该小楼的份额,此时乙打算自己一人继续创业,欲购买甲的份额而主张优先购买权(甲乙之间未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进行约定)。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某企业生产经营注册地为A市,现有一套房产在B市要进行房产税申报,请问该企业应该首先在()税务机关进行()操作才能申报房产税。
刘某有两套房产。2000年5月,刘某将其中的一套房屋销售出去,获得销售收入为30万元。此处房产是刘某1999年1月购买的,在当时是以22万元的价格买入的;同时刘某又将另外一套房屋出租出去,收取月租金收入为3000元。刘某在销售房屋和出租房屋整个房产的转让过程中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时()。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赠与给乙,后因甲乙关系紧张,甲不愿将房产赠给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撤回登记,下列那种情况可以受理().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与转让自己的份额,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因病病逝,留有遗嘱,甲的儿子乙依照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一套房产,乙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是()。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拖拉机,农闲时节拖拉机搁置不用,乙、丙均有出卖拖拉机之意,但正值甲外出未归,乙、丙急需钱用,就协商将拖拉机卖给赵某,卖得价款为甲留下一份,其他由乙、丙分割取去。甲回来后获悉此事,认为乙、丙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卖掉拖拉机,乙解释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人的决定”。甲仍不依,丙又解释说:“我们对拖拉机是按份共有,乙和我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5月,甲企业将一套房产销售给王某,取得收入340万元,该房产原值400万元,已提折旧100万元。王某取得房产后,以房产作价投资转让给乙企业。上述业务涉及到的当事人各方合计应缴纳契税()万元。(当地适用契税税率3%)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出租给丙使用,丁是乙的儿子。现甲欲将该房产中自己拥有的份额转让,丙和丁均有购买意愿。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甲出120万元,乙出60万元,两人约定房屋产权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其他财产没有约定。甲因经营业务急需筹集资金,遂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向丙银行借款16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有()。
以下情形中,如房产共有人对房产共有方式未经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默认为“按份共有”()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拖拉机,农闲时节拖拉机搁置不用,乙、丙均有出卖拖拉机之意,但正值甲外出未归,乙、丙急需钱用,就协商将拖拉机卖给赵某,卖得价未为甲留下一份,其他由乙、丙分割取去。甲回来后获悉此事,认为乙、丙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卖掉拖拉机,乙解释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人的决定”。甲仍不依,丙又解释说;“我们对拖拉机是按份共有,乙和我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甲反驳说:“我们对拖拉机是共同共有”。甲、乙、丙对自己的主张均不能举证证明,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与转让自己的份额,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拖拉机,农闲时节拖拉机搁置不用,乙、丙均有出卖拖拉机之意,但正值甲外出未归,乙、丙急需钱用,就协商将拖拉机卖给赵某,卖得价款为甲留下一份,其他由乙、丙分割取去。甲回来后获悉此事,认为乙、丙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卖掉拖拉机,乙解释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人的决定”。甲仍不依,丙又解释说;“我们对拖拉机是按份共有,乙和我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的权利。
()郭恩的配偶因病去世并未留下遗嘱,两人名下共有一套房产,已知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则办理遗产分割后,应当先将该房产的一半分出为郭恩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
()马法欲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赠与自己的成年女儿,因房产登记在马法一人名下,故办理赠与手续时,其妻子温淑不需要到场
36、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各个共有人要依据其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但按份共有并不是分别所有,在按份共有中,各个共有人的权利不是局限在共有财产的某一部分上,或就某一具体部分单独享有所有权,而是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均及于共有财产的全部。
[案例]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四人各占1/4的份额。2011年2月1日,丁拟将自己1/4的份额作价10万元转让给戊。丁将该事项通知了甲、乙、丙,三人均表示反对,但无人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于是丁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 2011年3月1日,甲驾驶该汽车在运输途中不慎将路人王某的耕牛撞死,给王某造成2000元的经济损失。王某要求乙赔偿其损失,遭到乙的拒绝。 2011年4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