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须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各部分的主要内容。()
在新股发行中,()应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依法履行核查义务,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避免招股说明书内容的广告化倾向。
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的格式应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
招股说明书应披露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在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其中主要包括()等。 Ⅰ法定代表人 Ⅱ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Ⅲ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净率 Ⅳ每股发行价 Ⅴ发行费用概算 Ⅵ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发行人披露的招股意向书除不含()以外,其内容与格式应当与招股说明书一致,并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Ⅰ.发行价格 Ⅱ.股利分配政策 Ⅲ.筹资金额 Ⅳ.发行人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满足的一般要求包括()。
以下人员需要在IPO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的是()。 Ⅰ保荐代表人 Ⅱ发行人财务总监 Ⅲ本次发行的经办律师 Ⅳ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 Ⅴ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下列情形能以欺诈发行股票罪立案追诉的是()。
对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且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应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 )的罚金。
IPO老股转让时,如股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响。 Ⅰ本次公开发行前24个月担任公司监事,12个月前离职 Ⅱ持股15%的股东 Ⅲ公司控股股东 Ⅳ本次公开发行前36个月至发行时一直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招股说明书上应披露本次发行至上市前的重要日期,主要包括()。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应披露交易金额在()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内容。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有效期内未能发行股票的,应重新修订招股说明书。( )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概览中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包括以下()内容。
在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信息备忘录编写不用考虑我国关于B股发行招股说明书内容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编制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披()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概览中简介的内容有()。
招股说明书应披露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概况的信息披露中,应该披露本次发行到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包括()内容。
招股说明书应披露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如不存在,应作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