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HAD003/03)规定了买方确定供方质保工作()时要考虑的因素。
机组运行中因设备制造或安装质量或电厂设计或电厂公用系统等原因造成长期达不到铭牌容量,如高压加热器长期不能投入,季节性降低出力等,主管部门在考核发电出力时已列入计划的降低出力,记为()事件。
《核电厂建造期间的质量保证》(HAD003/07)规定了对建造(包括土建和安装)期间有特点的质量活动,例如()的控制措施,对检查和试验结果的分析与评价的要求。
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HAD003/02)内容包括质量保证部门的()。
《核电厂质量保证记录制度》(HAD003/04)对记录的要求包括()。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HAD003/03)规定了对采购文件()的要求。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HAD003/01)的基本内容包括()。
所谓质量保证简单说来是为了保证物项和服务的质量所要采取的一套措施,在核电质量保证法规中包括14章,其中有12个方面的措施。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HAD003/01)规定了采用(),来验证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的要求和方法。
《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HAD003/09)规定调试和运行期间有特点的质量活动,包括()。
《核电厂建造期间的质量保证》(HAD003/07)规定了对建造(包括土建和安装)期间有特点的质量活动的()要求。
《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HAD003/05)的内容包括()。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HAD003/03)规定的内容包括()。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HAD003/01)分别列出了针对设计、采购、制造、建造、调试和运行各阶段的()类质量保证文件的结构和内容。
《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HAD003/09)规定调试和运行期间有特点的质量活动,包括()。A.设
在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中(例如在核电厂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中),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规定:对已接受的变更,放弃要求或偏差的说明都必须形成文件,以指明不符合要求的物项()状态。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规定:正确地标明核电厂物项()状态的记录,必须在该物项从制造直到贮存、安装及运行的有效寿期内,由营运单位或由其指定的部门保存。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规定:必须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物项进行(),并确定是否不加修改地接受、拒收、修理或返工。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规定:证明所购物项和服务(包括用于核电厂运行、换料和维修的备件和更换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文字证据必须在安装或使用前送到核电厂现场。这文字证据可以采用注明该物项或服劳已满足各项要求的()形式,但必须能够证明这些证书的真实性。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规定: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核电厂的设计、制造、建造、试验、调试和运行中所使用的影响()的工艺过程予以控制。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应包括为使物项或服务达到相应的质量所必需的活动,()所要求的质量已达到所必需的活动,以及为产生上述活动的客观证据所必需的活动。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规定:必须在核电厂各物项的整个制造、安装和运行中()保特检查和试验状态的标识,以保证只能使用、安装或运行已通过了所要求的检查和试验的物项。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规定: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核电厂的设计、制造、建造、试验、调试和运行中所使用的影响质量的()过程予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