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考试设备和考试系统应当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要求核定考场、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确定考试能力。考场和考试员最大考试量应当逐级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考试员不按规定当场公布考试成绩的,应当中止考试员资格,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不少于24学时的岗位培训,并进行考试。
考试员对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讲明不合格原因的,应当中止考试员资格,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不少于24学时的岗位培训,并进行考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防止和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的错误误或者不当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场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机制,定期对考试场地、考试车辆、考试设施和考试系统组织检查,定期对考场管理服务水平、考生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价结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考场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考试场地、考试车辆、考试设备和考场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组织考试员进行一次廉政教育、业务知识、实战技能集中培训,每周进行考试工作总结、点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车辆管理所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驾龄驾驶人交通某某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查验监督制度,通过远程监控、视频巡查、数据分析、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查验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海关等单位,建立被盗抢、走私机动车案件办理协作机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管理档案电子化。机动车驾驶证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统一管理考场、考试设施、考试系统和考试车,不得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个人管理。()
考试场地、考试设备和考试系统应当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社会考场的场地设施、考试系统、考试工作等进行统一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与保险监管机构建立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要求核定考场、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确定考试能力。考场和考试员最大考试量应当逐级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实施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