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0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天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合格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0日内,格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30日内,格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2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 )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286题: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 )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02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期。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开工令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