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企业,其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从事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业务的经营者,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规定,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按服务能力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作业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年。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各配备至少()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申请从事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具有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工作。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从事一类和二类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企业,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从事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
从事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业务的经营者,配备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以及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年,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年。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工作有()
根据汽车维修企业的规模和机具设备拥有量,一类维修企业应设机具设备管理科,二类维修企业应设专职机具设备管理员,在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汽车维修机具设备管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