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通过下列哪些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①威胁;②引诱;③欺骗;④感化。()
某法院在审理某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没有采信公安机关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一份证据。这体现了诉讼证据的()。
警察甲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并办理了取保候审。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天南市莲湖区法院在审理潘某涉嫌拐卖妇女儿童一案时,被告人潘某指控称受到了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被迫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茬质证过程中,为证明侦查讯问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刑讯逼供,公诉人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则该录音录像应属于何种证据种类?()
某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李小伟,涉嫌刑讯逼供被立案侦查,侦查中,侦查机关欲组织被害人对本案涉案人员进行辨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天南市莲湖区法院在审理潘某涉嫌拐卖妇女儿童一案时,被告人潘某指控称受到了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被迫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质证过程中,为证明侦查讯问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刑讯逼供,公诉人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则该录音录像应属于何种证据种类?()
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强奸案中,对赵某刑讯逼供,导致赵某死亡。其父亲要求国家赔偿。对赔偿金的计算,下面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某公安局刑警于某在办理一起案件中殴打犯罪嫌疑人田某致其重伤,以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负责侦查该案的徐某是被害人田某的表妹,于是申请徐某回避。则下列何人有权决定徐某的回避?()
在某受贿案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谢某声称自己在侦查阶段遭到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要求法院将刑讯所得的供述予以排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的机关是()
在侦查王某涉嫌盗窃案件中,经查证,确实采用了刑讯逼供的方法,据此,下列证据中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的机关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机关是()。
警察杨某在侦办肖某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杨某以该案侦查人员赵某与被害人肖某系夫妻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强奸案中,对赵某刑讯逼供,导致赵某死亡。某父亲要求国家赔偿。对赔偿金的计算,下面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强奸案中,对赵某刑讯逼供,导致赵某死亡。其父亲要求国家赔偿。对赔偿金的计算,下面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内蒙古“呼格案”中家属共获得赔偿额为()余万元。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中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某法院在审理某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没有采信公安机关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一份证据。这体现了诉讼证据的()
第 99 题 齐某在抢劫时被蔡某等人当场抓获,扭送到公安局。公安机关讯问齐某时,齐某指认参与抓获的蔡某曾强奸过妇女艾某。在公安机关对蔡某强奸案的侦查中,受害妇女艾某证实曾遭强奸,所描述的作案人体貌特征与蔡某相似,但因时隔1年,经辨认却又不能肯定是蔡某。讯问蔡某时,蔡某不承认。后因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蔡某被迫承认,但所供述的内容与艾某所述的内容细节尚有诸多不符。本案虽无其他证据,但检察院决定对蔡某提起公诉。问本案有哪项证据材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某企业2015年初拥有小轿车2辆;当年4月,1辆小轿车被盗,已按照规定办理退税。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9月份被盗车辆失而复得,并取得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已知当地小轿车车船税年税额为500元/辆,该企业2015年实际缴纳的车船税为()元。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侦查活动中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要及时发现并纠正,依法实施监督。()
某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钱某、刘某在侦查一起团伙抢劫案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乔某刑讯逼供,直接导致乔某死亡,被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案期间,发现钱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于是决定对两案合并侦查。侦查终结后,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钱某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刘某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一审判决宣告后,刘某不上诉,钱某以一审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对钱某的量刑过轻为理由提出抗诉。请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钱某、刘某对犯罪嫌疑人乔某刑讯逼供,致使乔某死亡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认定为什么罪?()。